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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个药 要被调出医保(附名单)(2)

发布时间:2021-05-09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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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调出地方医保增补目录的品种来说,无异于直接失去医保报销资格。而随着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频次的提高,一些价格偏高、临床疗效不确切、治疗优势不明显的药品也将面临失去医保报销的压力。

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将常态化

4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国家医保目录将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

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相比于上一版,共调出150个品种,其中约一半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其余主要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此次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的具体条件: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二)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三)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四)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五)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六)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以下药品或不纳入《药品目录》: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乙类OTC药品;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一面是政策要求逐步消化地方医保增补品种,大批药品将失去地方报销资质;一面是国家医保目录的常态化调整,不少不符合相关价值导向的药品将直接被调出国家医保。

在医保调整整体更加动态的背景下,相关药企必须向医保价值导向靠近,注重药品使用的临床安全、有效,并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性价比。

附:被调出广西《药品目录》的药品

西药部分

中成药部分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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