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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济南医师们的春天来了”还有其他的吗?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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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取消之后,有利于均衡各地医疗资源,有利于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欠发达地区医疗水平的提升,有利于缓解基层的医疗卫生需求,同时也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双赢。

  近日,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济南市编办)印发通知,对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涉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市工商局等7个部门,削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事项17项,调整规范12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等要素,进一步减轻企业、市场经济运行成本,激发市场、企业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添活力、添动力。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衔接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加强向社会公开和宣传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县区编办要督促指导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加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3.取消设立分公司备案,取消企业集团(外商投资、内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取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市工商局)。

  1.取消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取消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初审等(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3.取消医师多地点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等(市卫生计生委)。

  4.取消未经批准发布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的处罚,取消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备案等(市工商局)。

  详情请扫码下载:《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编办发〔201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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