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要:妊娠期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血糖控制不当会给母婴双方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应尽早对GDM进行诊断和必要治疗,准妈妈也应学会如何自我管理。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不少家庭纷纷将“生二宝”提上日程,高龄孕妇的人数随之增加,高龄妊娠是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如果头胎就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怀二胎时患病的几率会更高。那么问题来了,准妈妈该如何应对妊娠期糖尿病呢?听听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张蕾副主任怎么说。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首次诊断的糖耐量减低或糖尿病,约占妊娠妇女的2%-8%。很多准妈妈认为妊娠期血糖高不用担心,生完孩子血糖就正常了,其实不然,妊娠期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血糖控制不当会给母婴双方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应尽早对GDM进行诊断和必要治疗,准妈妈也应学会如何自我管理。
一、GDM对母婴危害都大
妊娠期间,母体会发生一系列有利于母胎交换和胎儿生长发育的代谢变化。孕妇体内的胎盘泌乳素、孕酮、雌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和胎盘胰岛素酶等抗胰岛素物质增加,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下降,为了维持正常糖代谢,胰岛素分泌量的反应性增高,孕晚期母体胰岛素的分泌量是孕前的3-4倍,而胰岛β细胞储备不足的孕妇则因不能代偿这种生理变化而可能发生糖耐量异常。未能得到及时诊断和妥善处理的GDM可引起多种不良妊娠结局,严重危害母婴健康。对胎儿而言,孕妇高血糖可以透过胎盘,导致胎儿高血糖,继发高胰岛素血症,增加巨大儿和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同时,影响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合成与释放,导致胎儿肺成熟延迟;另外,胎儿畸形、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发生率均增加。对孕妇而言,GDM增加先兆子痫、难产及以后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风险。
二、孕24~28周筛查GDM
1.筛查时间
所有妊娠妇女应在孕24~28周进行75g葡萄糖OGTT筛查,以便能有充分时间对异常者进行治疗。对于有高危因素的人群应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孕前糖尿病筛查,必要时重复筛查。
2.高危人群
既往有流产、胎死宫内、畸胎、巨大儿、新生儿不明原因死亡史等;肥胖(体重指数≥24);既往有糖尿病史;糖尿病家族史;孕期反复霉菌性阴道炎史;孕期间断两次发现糖尿;年龄≥30岁;妊娠次数≥3次。
3.诊断标准
GDM的诊断标准(75gOGTT)
空腹
服糖后1h
服糖后2h
≥5.1mmol/L
≥10.0mmol/L
≥8.5mmol/L
注:1个以上时间点血糖高于标准即可诊断
三、GDM孕妇的孕期管理和治疗
对GDM的管理,原则上采用以饮食控制为主、适量运动、密切监测,必要时与药物治疗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案。
1.饮食管理
维持孕产妇体重的合理增长,保证母体的营养需要、胎儿的生长发育,用一切手段使血糖保持平稳,不出现低血糖、高血糖以及酮症,配合临床治疗防治各种糖尿病的并发症,如肾病、胃肠病变等。
2.运动管理
评估运动指证,排除不能运动的原因,运动时间宜在进餐后1小时,每次30-40分钟,防止低血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头晕头痛、憋气、胸痛等症状应立即终止运动,及时就医。
3.药物治疗
传统的口服降糖药因其潜在的致畸作用,并可能引起新生儿持续性低血糖等,一般在妊娠后不宜使用。目前比较公认的可以安全用于妊娠期控制血糖的药物主要是胰岛素。如果通过生活方式干预血糖仍不能达标者,就应该考虑应用胰岛素。
综上,妊娠糖尿病不容忽视,准妈妈们应及早发现高危因素,及时筛查与诊断,通过饮食、运动、监测及必要的药物治疗综合管理,从而减少并发症,保证母婴安全,获得良好的妊娠结局。(张蕾李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