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资讯App应用“今日头条”宣布获得1亿美元投资,估值超过5亿美元。消息一出,引发公众及不少传统媒体质疑。质疑焦点在于,“今日头条”并不生产内容,它到底是所宣称的“新闻搬运工”,还是涉嫌侵犯传统媒体版权的“偷窃者”?
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作品,“今日头条”被享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权向拥有客户端“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不管事实怎样,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如新京报开始要求其停止侵权。
让不少传统媒体愤怒的是,“今日头条”转载了它们的新闻,既没付费、又没得到授权。不过在“今日头条”看来,用户点击链接后,跳转到了原始新闻网站,而非“今日头条”自己的网站,这并非转载,而是抓取、导流。
新京报发表社论认为,“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软件整理和转发新闻,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但事实上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新闻搬运工”掩盖了侵权的事实。“今日头条”通过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这并非用户亲自使用搜索引擎搜索而来。“这种通过经营者自身行为展现新闻的方式,在版权法领域是典型的侵权行为,这早已是国内外版权司法实践中达成的共识。”
6月5日,“今日头条”发布声明称,对有异议的内容作断开链接处理,已与数千家媒体网站等达成合作。对此,质疑者认为,网站新闻内容大多来自于传统媒体,只与媒体网站合作,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有门户网站随后否认与“今日头条”合作。
展示的是经优化的新闻原始网页,这算转载还是导流?不管怎样,这都应得到原创媒体的授权。新京报发布声明表示,“今日头条”各个平台未经授权使用新京报原创内容,或抓取后在自有平台呈现,或向媒体网站导流之模式。要求“今日头条”即日起停止使用新京报所有原创内容,包含抓取呈现和导流呈现。
“今日头条”在回应质疑时称“遵守搜索引擎和robots协议”,这被理解为将自己定位为搜索引擎,通过robots协议抓取各大网站的内容。记者发现,在苹果App Store和多个安卓应用商店中,“今日头条”注明的类别是“新闻”,并非搜索引擎。
互联网观察人士指出,此番融资成功后,“今日头条”提出搜索引擎这一概念,这是弱化新闻客户端的概念。分析认为,定位为搜索引擎才能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实际与其他一些新闻客户端相似,都是在抓取内容后对页面进行二次加工,不过其他正规的新闻客户端支付了版权费用,也就是得到授权。
上海律师游云庭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例,他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日头条”要通过计算机爬虫程序在各个新闻网站页面抓取内容,分析后再向用户推荐新闻。根据互联网通行的规则,只要被抓取网站不反对其抓取,无伤大雅。如果新闻网站反对被爬虫程序抓取,可在专供爬虫程序读取的文件内设置黑名单,禁止部分爬虫抓取信息或者只允许某些爬虫抓取信息。如果爬虫程序“耍流氓”,被禁止还照抓不误,网站可以依法起诉通过爬虫程序抓取信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