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资讯分发平台趣头条已于9月14日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开盘后首日最高涨幅191.29%,五次触发熔断,截至收盘报15.97美元,较发行价大幅上涨128.14%。招股书数据显示,这家成立于2016年的公司,仅两年就积累上亿用户,MAU6200万,平均DAU2100万。
正在趣头条在资本市场上“狂欢”之时,它还有版权问题仍待解答。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徐凯律师昨日发布《趣头条,送你200颗子弹》一文,称其为“侵权大户”,他进一步称,从今年4月起,他们发现,趣头条冒用《财经》杂志名义在其平台上注册账号,并搬运数百篇文章。
据了解,之前已有10起相关侵权案件在朝阳法院立案,该律师称,接下来一周还有至少200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子等待起诉。
对此,趣头条方面回应寻找中国创客称,正在走诉讼流程,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平台上的内容都是PGC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块是专业媒体机构,已与国内超过200家专业媒体o?o机构达成合作;其次是自媒体,目前已有超23万家自媒体入驻趣头条自媒体平台,针对自媒体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侵权转载等问题,平台也在不断加强整改和自查,优化内部的内容审核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再次提高了自媒体入驻我们平台的门槛,对比去年,我们已拦截了一半以上的不正规的自媒体平台,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内容。一旦发现平台有内容涉嫌版权问题,即刻下架相关内容。”趣头条相关人士称。
此前寻找中国创客也发现,趣头条上存在文章来源虚标,甚至标注混乱的情况,这一现象背后体现的正是版权问题上的不规范。
根据徐凯提供的今年5月给趣头条派发的公司函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趣头条方面累计侵权《财经》杂志290篇文章,包括《百度金融拆分落定,严监管压力下优势何在?》、《对话拼多多黄铮:后流量时代,只有错位竞争才能生存》等。
这些文章皆以《财经》杂志账号的形式在趣头条上发布,他分析称,侵权平台已形成惯用的套路:冒用机构名义开设账户,以网络爬虫抓取新闻机构的作品,事后推到网络用户身上,以避风港原则抗辩;同时定期删除链接,防备被侵权人固定证据。
记者随机抽取了几篇上述涉侵权作品,在趣头条上搜索后并未发现相同文章,也未发现有《财经》杂志的趣头条账号。
徐凯表示,趣头条方面已下架上述侵权文章及其账号,但是他们对侵权行为保留了两方面证据,一是公证书,二是可信时间戳。(注:可信时间戳是由权威可信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一个能证明数据电子文件在一个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完整的、可验证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
“之前已有10起侵权案件在朝阳法院立案,接下来一周,我要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他们至少200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子,”徐凯称。
针对被指侵犯《财经》杂志版权,及冒用《财经》杂志名义注册趣头条号一事,趣头条方面回应寻找中国创客称,正在走诉讼流程,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趣头条招股书称,虽然他们要求平台上的内容提供商承诺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但这些内容仍然有可能是未经授权,且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趣头条方面无法保证检测到每一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徐凯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财经》杂志在趣头条上的账号系趣头条方面注册,这也使得趣头条可以使用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承担责任。
之前今日头条、百度等公司就曾用“避风港原则”为自身的侵权抗辩,徐凯认为,避风港原则的适用要两个前提,一是平台方能准确提供网络用户真实的注册、上传信息;二是侵权作品系平台没有能力预见,或者尽了审核义务也没有发现。
“就我们这个情况,即使它拿出一个网络用户的信息,我认为它仍然构成侵权。如果一个网络用户张三可以随便用《财经》杂志的名义注册,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我认为平台具有很深的过错,即未尽到审核义务,构成一个共同或者补充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