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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加大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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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17日在北京表示,将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9月17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在北京表示,将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关情况召开吹风会,王建军在会上作以上表述。<a target='_blank'  data-cke-saved-href='http://www.chinanews.com/'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宇 摄

9月17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在北京表示,将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关情况召开吹风会,王建军在会上作以上表述。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有关情况召开吹风会,王建军在会上作以上表述。

  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近2.5亿,占总人口的17.9%。中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老年人接近1.8亿,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整个社会对医养结合的需求应该说是刚性的。”王建军说。

  王建军表示,国家卫健委近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意见》指出,应加大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在税费优惠方面,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投入支持方面,各地要加大向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购买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的力度;土地供应方面,要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则表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并且有助于节省医保资金。

  在如何加强市场监管方面,王海东说,《意见》也强调,要厘清“医”和“养”的边界,医保资金只能用于疾病诊治、医疗康复、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内容,有关部门要对此加强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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