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警方回应“女护士顶岗男子输液死亡”事件 输液死亡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21   来源:网络整理    
字号:
  导语:医生在线网据网易31日消息,来宾武宣县一男子在诊所看病时身亡,给他看病的是该诊所的护士,然而8月28日,武宣县公安局回应,派出调查核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今年4月,男子刘某到武宣县城一诊所看病时身亡。事后,刘某家属得知为刘某看病的“医生”实为诊所护士覃某,且覃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武宣公安局称,该局将主动配合上级公安机关调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如存在应立案未立案问题,将立即纠正,严格依法办理,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是医疗行为中的常见现象。常见的原因便是疾病的自然进展,可能要占到输液中死亡的90%以上。在医生看来,几乎每天都有病人在输液过程中死亡,大凡危重病人都要输液,而在输液中死亡,实在太过稀松平常;而在患方看来,能够输液,说明病人尚能救治,输液前活生生的,输液中突然冰冷阴阳两隔,无法接受之余,单从时间关系上分析,输液必是死亡的罪魁祸首。医患分歧之大,冲突之激烈也就可想而知。

  大多在两个环节产生法律责任,一是应进行皮试却未进行皮试,如青霉素类;二是对不要求皮试的药品过敏疏于预见且在发生过敏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抗过敏措施。

  杂质过敏在我国输液反应中占多数,其责任多由药厂承担,但在法律上确定系杂质引起过敏,却又是较为困难之事,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基层医生开展静脉输液的风险。

  静脉输液风险大,发生事故时,大医院尚存在抢救不及时的案例,更不要说医疗条件、技术相对落后或不充分的基层医疗机构。

图说天下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