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上提到的,超市售卖的预包装果蔬类也要当心。当前有些超市没有对生鲜果蔬进行完整标注,《规范》意见稿规定:“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此外,意见稿还称“转基因生鲜食品应在标签标注中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做到标注内容位置醒目、颜色鲜明,文字字体不小于标签中其他标注文字。”需要明确的是,转基因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问题,此条规定仅为实现消费者购买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生命时报记者 孔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