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实证、热证和阴虚阳旺、阴虚发热之人一般不用灸法。正如《伤寒论》中指出:“微数之脉,慎不可灸。”“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说明灸法用之不当也可产生不良后果。
3.颜面五官和有大血管的部位不宜施瘢痕灸法。
4.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施灸后,若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属于正常现象,无需处理。若施灸过量、时间过长,局部出现小水泡,只要注意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水泡较大,可用消毒后的毫针刺破水泡,放出水液,然后再涂以紫药水,并以纱布包敷,预防感染即可。若出现感染,应及时找医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