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2月28日电 (记者 吴兰)记者28日从安徽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1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将在该省范围内集中开展“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围绕“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风险监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四个方面进行。
据悉,该行动突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药品生产环节,重点加强对燕窝、冬虫夏草、西洋参、人参、鹿茸等滋补类中药饮片,苍术、陈皮、厚朴等疫情防控用中药饮片生产情况巡查。
此外,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巡查,强化对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情防控用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在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既往检查缺陷多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等。
在药械流通环节,以单体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民营特色医院、疫苗接种单位等为重点,加强对中药饮片、疫情防控用药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产品抽查检查,严查进货渠道与贮存、销售、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针对疫苗、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保持依法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在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特殊化妆品为重点环节,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