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对此发布解读称,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医药类相关的包括: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