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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发布((14)

发布时间:2021-05-09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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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患者免费救治。及时预拨疫情防控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截至5月31日,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624亿元。及时调整医保政策,明确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保障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截至5月31日,全国确诊住院患者结算人数5.8万人次,总医疗费用13.5亿元,确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约2.3万元。其中,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

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制定感染控制技术指南和制度文件,明确医疗机构重点区域、就诊流程“三区两通道”建筑布局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开展全国督导,确保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对疫情严重、院内感染风险高、医疗救治压力大的重点地区重点医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做好病亡者遗体处置。在援鄂援汉医疗队中配置感染控制专家,全国支援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医务人员没有感染病例。2月份以后,全国医务人员感染病例报告数明显减少。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制定一系列保障政策,开展心理疏导,妥善安排轮换休整,缓解身体和心理压力,保持一线医务人员战斗力。

(四)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中国以对生命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建立最严格且专业高效的信息发布制度,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速度、密度、力度前所未有。持续、权威、清晰的疫情信息,有效回应了公众关切、凝聚了社会共识,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建立严格的疫情发布机制。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制定严格规定,坚决防止瞒报、迟报、漏报。武汉市从2019年12月31日起依法发布疫情信息,并逐步增加信息发布频次。2020年1月2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每日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前一天全国疫情信息,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日统一发布前一天本省份疫情信息。2月3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英文网站同步发布相关数据。

建立分级分层新闻发布制度。坚持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现场发布与网上发布相结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信息发布机制,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国内外关注的疫情形势、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等热点问题。截至5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共举行新闻发布会161场,邀请50多个部门490余人次出席发布会,回答中外媒体1400多个提问;湖北省举行103场新闻发布会,其他省份共举行1050场新闻发布会。

依法适时订正病例数据。本土疫情得到控制后,为确保公开透明、数据准确,武汉市针对疫情早期因收治能力不足导致患者在家中病亡、医院超负荷运转、死亡病例信息登记不全等原因,客观上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现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深入开展涉疫大数据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对确诊和死亡病例数进行了订正,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多渠道多平台传播信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中、英文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设置疫情防控专题页面,发布每日疫情信息,解读政策措施,介绍中国抗疫进展,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澄清谣言传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本地疫情信息和防控举措。大力开展应急科普,通过科普专业平台、媒体和互联网面向公众普及科学认知、科学防治知识,组织权威专家介绍日常防控常识,引导公众理性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个人防护,消除恐慌恐惧。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类媒体充分传递抗击疫情正能量,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解决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

(五)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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