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篇没有删去括号里面“这一段去掉吧”的内容的黑公关稿,和前段时间的“新华网”事件,佛系马化腾也坐不住了,前几日他发朋友圈称,是时候挖一下黑公关的根源了。
6月25日上午,腾讯公司官方微博发声明称,在近期,腾讯公司遭遇了持续、密集、非常规的恶意攻击,一些文章普遍缺乏基本论证逻辑,利用各种拼凑的信息和不实谣言抹黑腾讯及相关互联网产业,存在明显的“黑公关”操控迹象。腾讯表示已就近期掌握的一些“黑公关”线索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并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另一边,今日头条也发布了声明,称遭遇大规模、有组织的黑公关,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今日头条遭遇的“黑公关”事件,还是源自于前段时间刷屏网络的几篇文章:《XX人,你们疯狂日刷夜刷的抖音快手,终于出事了》《抖音,请放过孩子》《抖音再见,国家正式发声》......
头条还公开了几张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其中一张图里有一个被红线框出的重点信息,表明该转账记录背后的公关公司的工作人员曾服务的对象,正是腾讯视频。
就在外界质疑这次是不是双方又在作秀的时候,腾讯官微还及时更新了事件进展:“据悉,多名‘黑公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刑拘,部分嫌疑人潜逃境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那些践踏法律红线者,尽快投案自首。”
从马化腾和张一鸣的朋友圈互怼,到两家明里暗里多次的口水仗,期间腾讯和头条不是没有过对簿公堂的“高光”时刻,而在战场上难舍难分的腾讯和头条,这次却选择了各自报案,没有直接起诉。
报案指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而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对此,虎嗅咨询了一位法律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如果是直接起诉的话,涉嫌侮辱或者诽谤(刑法范畴)的情况下,侮辱和诽谤针对的对象还得是自然人,也就是说报案人不能去告某一家公司诽谤自己。
不过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这种情况下,以侵害法人的名誉权进行上告,则是可以的,有足够证据的话,只需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显然,由于腾讯和今日头条均为法人主体,所以并不能针对对方以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为由提起刑事诉讼,只是同时,双方也并没有以侵害法人的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其原因则可能是,不能确定黑公关背后黑手到底是谁,或者是指控对方操纵黑公关的证据尚不充足,暂时选择不提起民事诉讼。
另一在法院工作的人士对虎嗅说,正常来讲除了警方提起的公诉,一些纠纷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会移送公安。而这次“黑公关事件”如果性质严重的话,就是涉及了刑事犯罪,如此,警方的介入就是必要的。
而如果经过警方的追查,并且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会不会使双方对簿公堂?对此,虎嗅作者林华对虎嗅表示,“不好说,如果证据坐实,为什么不会(对簿公堂)呢?”
而腾讯和今日头条没有直接简单粗暴地起诉对方,除了法律因素之外,无非还有以下的猜测:双方这次的目标,有可能还没有真正上升到对方,反而将炮火一致怼向了“中间环节”黑公关们。说白了,谁也别坑自己,拿黑公关来个杀鸡儆猴就好了。
毕竟,双方虽然针锋相对,但这次都没有明确指出黑公关背后的操纵方到底是谁,在马化腾的朋友圈“预告”和昨天的公告中,也都没有指名道姓地点出今日头条的名字。为了防止错杀被打脸,不如就让警方去顺藤摸瓜。
当然,这些都是吃瓜群众的猜测,不足以作为权威参考,真正的原因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了。
而昨天,关于这两场案情,更戏剧化的一幕还在后面,今日头条上午在其官方公众号的声明下面,回复某条评论道:“我们愿与腾讯一道,彻底清除‘黑公关’,让竞争回归阳光之下,还行业一片清净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