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较快。贫困县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认证率达到57.1%,与县级医院整体水平基本相当,在开展评级的机构中达到3级及以上的占51.5%;且西部地区贫困县(51.9%)高于东部地区(44.7%)和中部地区(48.2%),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认证工作推进较快。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尽管西部地区县级医院在医疗服务能力方面正在逐步缩小与东、中部的差距,但目前仍差距较大,科室设置方面呈现出一定的东中部优势,东部地区县级医院可开展的高难度技术相对更多,如可开展颈动脉内膜剥脱术、股动脉血管搭桥术和颈动脉体瘤切除术的县级医院约60%集中在东部地区。此外,在人员分布、设备配置等方面均呈现出东部优于中部和西部的特点。
二是医院间发展不平衡。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内部差异较大,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两级分化特点。基本服务能力标准达标情况位于后5%的县级医院中,基本标准达标率基本在30%以下,与前5%的医院基本标准平均达标率相差超过70个百分点。医院两级分化情况在东部地区更加明显,东部地区贫困县县级医院中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仅为16.0%,远低于东部地区所有县级医院中42.7%达到推荐标准的整体水平。
(二)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诊疗科室设置有待完善。相比于其他专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科的设置率分别为78.4%、79.9%、84,8%,设置比例相对较低。同时,全国县级医院中设置精神科的比例为42.5%。虽然86.0%的县级医院设置病理科,但其服务临床能力相对较低,仅有40%左右的县级医院能够开展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物学技术辅助诊断等技术,严重影响牵制相关科室发展。
二是部分科室能力薄弱。精神科、老年病专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基本标准达标的医院占比均未超过80%)等一级科室,以及神经外科、肾内科、泌尿外科、胸外科、血液内科(基本标准达标的医院占比均未超过80%)等二级科室专科能力薄弱。在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的基础上,整体上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突出的临床科室不多。部分医院尚缺乏对急诊人才队伍的培养,在急危患者抢救方面还有所欠缺。
三是部分疾病诊疗和临床技术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技术难度较大,操作相对较复杂的诊疗技术方面,还需要加大医务人员服务个人技术能力培养和提升。
例如,能够掌握气管异物取出术(35.0%)、肾脏经皮穿刺活检技术(24.7%)、埋藏式心脏起搏植入术(34.1%)、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39.0%)等对医疗技术能力要求较高的诊疗项目的医院占比较低,需要通过医联体建设或对口帮扶进行有计划的精准提升。同时,仍有部分单病种的次均费用增幅在15%以上。
(三)贫困地区健康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贫困县医院诊疗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全国整体水平尚有差距,存在薄弱短板。
一是服务能力仍相对较弱。27.7%的贫困县医院未能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约5%的贫困县医院仅能达到不足20%的基本标准要求,其中耳鼻咽喉科、精神科、眼科、病理科等未能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此外,能够开展的推荐标准项目数也低于全国水平。
二是人力资源相对不足。贫困县医院的人员配置情况表现为中部较好,东部和西部较弱,其中西部贫困县人力资源情况最为严峻,约四分之一的西部贫困县县级医院执业(助理)医师人数不足34人、注册护士人数不足66人。三是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仍然较弱。贫困县医院中设置重症医学科(72.1%)、急诊医学科(89.5%)的比例明显低于全国78.3%和93.7%的水平。贫困县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能够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比例分为为72.8%和89.0%,低于全国县医院79.2%和92.7%的整体水平。住院患者死亡人数占比和院感人数占比均高于县级医院平均水平。四是存在扶贫攻坚“硬骨头”。
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中,约三分之二的县级医院未能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除药剂科和输血科略优外,其他一级科室服务能力能够达到基本标准要求的县级医院比例均在30%以下,其中医学影像、耳鼻咽喉科、外科、皮肤科、内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的达标率在10%以下。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小于10人的县级医院占比分别约为10%和15%,西部地区贫困县医院人才匮乏、后继乏力的现象成为普遍现象。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