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构建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中医药人才发展全过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内涵清晰、模式丰富、机制健全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意见》提出,推动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师承班,逐步实现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进一步完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中医专业学位衔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申请中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同时,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中设置师承教育专项和师承教育专项学分,逐步将师承教育专项学分作为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的重要依据。
《意见》指出,鼓励临床医学(含口腔、公卫)专业人员以师承教育方式学习中医,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引导西医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掌握中医药理论和诊疗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5年,师承教育要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发挥充分作用,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师承教育为途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丰富,基本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记者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