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字眼是“不得在医用耗材购用工作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这从法律法规方面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禁止“灰色收入”。
公开品牌品规,透明采购
《办法》指出,医疗机构应当落实院务公开有关规定,将主要医用耗材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公开品牌品规、供应企业以及价格等有关信息。
解读:将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供应企业公开,一方面能够强化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也能引入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而不至于形成垄断,既能增强医用耗材企业竞争力,又利于降低医院采购成本。
《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医用耗材使用相关费用,不得违规收取国家规定医用耗材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同时,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接受与采购医用耗材挂钩的资助,不准违规私自使用未经正规采购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严禁开展商业目的的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统计,或为医用耗材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解读:此三项条款的目的是防止医院工作人员通过提供相关信息给医用耗材营销人员,避免医院工作人员从中“拿回扣”行为,杜绝医院“腐败”。
可以看到,9月1日,面向全国执行的耗材管理新规,意在规范医用耗材采购行业存在的各种问题,采购更加透明和公开、压缩中间环节的采购成本,归根到底在于给患者减负、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