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乐居小编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含取得施工许可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当地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
市、县重点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域环境管理需求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实现清单化管理;
其他工程项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内地面铺装、内外墙体及内部装修等工序,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停工措施
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健全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换生产等减排措施,确保国、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或不稳定运行,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立即停止排污,限期整改到位;
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或项目,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或项目,要依法依规处罚,各级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责令停止施工。
《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要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
坚持以习 近 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相协调为重点,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生活与生态同步改善。
1.坚持目标需求,质量导向。科学制订区域、行业环境管理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突出污染减排,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开展排放绩效评价,鼓励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清洁生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向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发展。
2.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科学研判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污染排放特点和区域环境管理需求,针对性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按照不同行业细化评判标准,严格排放监督管理,科学评定企业的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坚持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3.坚持有保有压,奖优罚劣。要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民生领域的管控措施,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优先确保民生需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等工程实施;要坚持有取有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引导规范发展,保障正常生产;要坚持淘汰落后,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资源环境效率低、排放总量大、污染严重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坚决予以错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