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中医药文献整理和研究。继续挖掘、整理、研究古今川派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及特色诊疗技术,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中药饮片、提取物、中药创新药物、中成药大品种和传统经典制剂二次开发等研究。(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48.大力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建设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加快我市道地和特色优势药材新品种选育与推广应用,积极培育引进中药材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打造更多市场影响力大的川产中药品牌。(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负责)
49.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医护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医学教育制度,形成供需平衡、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本地医药类院校人才培养优势,深入推进校地合作,培养适合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医学专业人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
50.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全面建立并实施医、药、护、技等专业人才毕业后教育制度。(市卫计委、市教育局负责)
51.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增量提质、均衡发展策略,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定向医学教育,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实现空岗有序补员。完善对口支援和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分层分类加大岗位培训,开展技能大练兵。全面建立家庭签约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县域内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服务基层实际的考核评价、薪酬待遇等制度。(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扶贫移民局负责)
52.加强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强化高层次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实施卫生和健康领域“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等项目,加强院校、院企等深度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领先的高层次人才。健全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加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培养、聚集一批优秀人才。(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分别负责)
53.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遵循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的特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市卫计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54.推动健康科技研究。充分发挥本地医院、教学机构和医药企业在健康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大力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医药企业跟踪生命科学和健康前沿,聚焦重大疾病,开展医药领域科学研究。整合全市优势资源,加强市级临床医学研究和医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搭建医养专业人才培养、慢病管理、行为健康、心理健康服务等研究平台,加快医养成果推广,为德阳市健康事业全面协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市科知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负责)
55.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促进廉洁自律。进一步健全行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监管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管。制定完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市卫计委负责)
56.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开展“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实施贫困人口“十免四补助”,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机制,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市卫计委、市扶贫移民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57.加强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进一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机制,全面落实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八个100%”等政策,管好用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资金,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红十字会、市扶贫移民局、市财政局负责)